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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索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“城市矿产”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和政策机制。
“城市矿产”是对废弃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化发展的形象比喻,是指产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产生和储藏
于废旧机电设备、电线电缆、通信工具、汽车、家电、电子产品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物中,可轮回
利用的钢铁、有色金属、贵金属、塑料、橡胶等资源。
两部委表示,成立示范基地旨在推动报废机电设备、电线电缆、家电、汽车、手机、铅酸电池、塑料
、橡胶等重点“城市矿产”资源的轮回利用、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。
为高尺度建设示范基地,《通知》明确了各地推荐的园区(企业)应具备以下基本前提:已被确立为国
家或省级轮回经济试点单位;实行园区化治理;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;有符合尺度的各
项环保处理举措措施;年可利用的资源量不低于30万吨,有公道工业链,加工利用量占“城市矿产”资源
量的30%以上,且工艺技术水平海内领先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日前下发《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》(以下《通知》),决定用5
年时间在全国建成30个左右技术提高前辈、环保达标、治理规范、利用规模化、辐射作用强的“城市矿产
”示范基地(以下简称示范基地)。
《通知》指出,当前我国仍处于产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,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巨大,但海内矿产
资源不足,难以支撑经济增长,铁矿石等重要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。
。到2015年,这7家示范基地将形成年加工利用再生铜190万吨、再生铝80万吨、再生铅35万吨、废塑料
180万吨的能力。开发、示范、推广一批提高前辈合用技术和国际领先技术,晋升“城市矿产”资源开发
利用技术水平。大规模、高出发点、高水平开发利用“城市矿产”资源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,既能节省
大量原生资源,弥补我国原生资源不足,又能“变废为宝,化害为利”,为缓解我国资源环境约束作出积
极贡献。
目前,两部分根据资源轮回利用工业发展现状及轮回经济试点成效,首批选择天津子牙轮回经济工业
区、安徽界首田营轮回经济产业区、湖南汨罗轮回经济产业园、广东清远华清轮回经济园、四川西南再生
资源工业园区、宁波金田工业园、青岛新天地静脉工业园等7家区域性资源轮回利用园区开展“城市矿产
”示范基地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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